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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局行政惩罚决定书(固环罚字[2018]11号)
如不服本惩罚决定,可正在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治区厅或者向固原市人平易近申请复议。
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中华人平易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中华人平易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第(三)项的,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做出罚款贰拾万元整的行政惩罚。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惩罚款。
你单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我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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